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39-1865-6196

公司怎么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来源:上海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9-03-08 16:08:26

摘要:开业税务登记是税务登记的一种。公司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具体怎么办理?下面由上海牛方兴律师详细讲解。

1、税务登记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 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②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 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

③扣缴义务人: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

(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①开立银行账户;

②领购发票。

(2)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④办理停业、歇业;

⑤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3、领取营业执照后必须要进行税务登记吗?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公司怎么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企业、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上海牛方兴律师:13918656196

东方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