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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

来源:上海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9-02-12 21:19:21

  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前都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对劳动者按时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肯定会对劳动者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用人单位需要给与劳动者一定的补偿金,那么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呢?

  一、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

  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2、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

  3、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

  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明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

  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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